跳到主要內容
社團活動區 全社評專區 實施計畫

實施計畫

                                113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選暨觀摩活動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透過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參與評選暨觀摩活動之過程,建構各校間相互交流與學習之平臺,以提升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之經營品質及活動辦理成效。

二、藉由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之參與,持續引導各大專校院強化對於學生社團活動的重視,促進學生社團之永續發展,強化學生參與課外活動之教育功能,提升大專學生進行社會參與之多元能力。

貳、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承辦單位:大仁科技大學。

肆、活動時間:113年3月30日(星期六)至113年3月31日(星期日)。

伍、參賽分組及遴薦名額: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分大學校院組(含綜合大學及一般學院)及技專校院組(含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兩組。每校遴薦績優社團數,按正式登記且未停社之社團數100個以下得推薦2名;101個至200個得推薦3名;201個以上得推薦4名。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每校得推薦1名(須為校內正式登記且未停社之社團,不以上述績優社團為限)。

陸、評選類別: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由各校自行選定類別報名,推薦參加之社團須為不同性質之社團。本次活動須以線上報名並上傳相關報名資料,報名完成遞交不得更改。連續2年(111年及112年)榮獲特優獎之社團,不得再行遴薦,以鼓勵校內其它社團參與。建議報名類別如下:

(一)學術性、學藝性:以學術研究或文藝、技藝教學為主要宗旨者。

(二)服務性:以服務為主要宗旨者。

(三)體能(育)性:以體能或體育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四)康樂性:以康樂或休閒活動為主要宗旨者。

(五)自治性、綜合性:以自治或社員聯誼為主要宗旨者(系科學會報名以本類為主,以促進系科學會之發展;全校性自治組織由本部青年發展署統籌規劃辦理相關評選及觀摩活動)。

二、各校遴薦參與評選之社團,其報名類別應與各校「學生社團分類表」中之類別一致,倘若社團報名類別與學校社團分類不一致或社團宗旨顯與報名類別不符時,得由評選委員會決定該社團之類別;但學校社團在該校分類類別與本計畫不同者,依學校遴薦意見辦理。

三、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不限社團類別,通過初選之決選社團以8分鐘為限,可用簡報、自製影片播放或動態展演(非危險性)等方式,介紹社團年度最有特色之活動。

柒、報名資料:

一、網路報名開放時間為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至113年1月15日(星期一)23時59分止,請各校於報名期間至活動網頁(網址為https://cis.ncu.edu.tw/NsaSys/)填寫相關資料。

二、為配合紙張減量及推動無紙化政策,全面採用線上報名方式(不收受紙本書面報名資料),各項報名資料皆需至活動網頁填寫並上傳。

三、參加「大專校院社團評選」之社團,應於完成線上報名後,上傳核章後之社團評選報名表(附件1)、社團組織章程、社團簡介文字資料、校內社團評選紀錄等PDF檔。社團簡介資料檔案大小以50MB為限,建議可依各社團之特色,參酌活動評分標準及評分項目,簡述112年度社團的發展概況及活動辦理情形。

四、參加「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之社團,應於完成線上報名後,上傳核章後之評選報名表 (附件2-1)、社團特色活動簡介資料及評選同意書(附件2-2) 等PDF檔。社團特色活動簡介資料檔案大小以30MB為限,建議依活動之重點特色或對社團整體發展之意涵加以呈現。

五、請各校務必確認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各項報名檔案上傳作業,並遞交報名資料,始完成報名作業。若未完成遞交報名資料或資料不齊全者,得經評選委員會決議取消參與評選之資格。

捌、評選作業:

一、大專校院社團評選以組織運作、資源管理、規劃執行及績效特色等4個細項予以評分;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以特色活動主題規劃與掌握度、架構完整性及整體流暢度及時間掌握與展演完整性等3個細項予以評分(評分標準表如附件4)。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評選,由評選委員會依照報名學校所提供之評選資料(含影片或簡報)進行初選後,選出20名於本活動期間參加決選。

三、承辦單位應於活動前邀集評選委員召開會議,研商評選事務工作並辦理評選工作研習,並由評選委員簽立評選工作期間保密聲明書,以維護評選工作之客觀性與公平性。

四、請各校踴躍推薦學生擔任評選委員(每校至多推薦1名),推薦表及資格規定詳如附件3。請於線上填寫推薦表,並上傳核章後之掃描檔,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23時59分前完成遞交。後續由承辦單位分為大學校院組及技專校院組,並依報名社團數比例,公開抽籤11名後,報請教育部聘任之。

玖、獎勵辦法:

一、獎項區分: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佳作及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5項。

二、獎項名額:

(一)特優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10%為原則;優等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15%為原則;甲等獎得獎數以報名總社團數20%為原則;佳作由評選委員會擇優錄取。

(二)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得獎數以10個社團為原則;佳作由評選委員會擇優錄取。

三、各類別錄取名額將於評選會議中,視各類別報名參賽之社團數量及實際表現擇優決定。

四、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得獎社團獎牌乙面、獎金新臺幣2萬5,000元整,社團指導老師獎牌乙面。

(二)優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面、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社團指導老師獎牌乙面。

(三)甲等獎:得獎社團獎牌乙面、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社團指導老師獎牌乙面。

(四)年度最佳社團特色活動獎:得獎社團獎牌乙面,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社團指導老師獎牌乙面。

(五)佳作:得獎社團獎狀乙紙。

(六)獲得特優獎之社團及指導老師,得應邀於下年度之社團評選座談會中進行報告與分享。

拾、社團經驗交流:各性質座談會之報名作業請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23時59分前至活動網頁完成報名,承辦單位將依報名資料排定與會人員及社團參加場次。

一、同性質社團觀摩,每場次將邀請前一年度獲得特優社團參加交流,並針對社團經營及成果進行5~10分鐘之簡報、自製影片播放,以利進行觀摩與交流。

二、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將邀請獲得特優社團之各類別社團指導老師針對社團成果進行5~10分鐘簡報,以利進行觀摩與交流。

拾壹、最佳人氣獎票選:為提升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彼此交流,並發揮創意、積極參與「全國大專校院社團評選」活動,爰辦理非正式競賽之「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

一、參加資格:

  • 票選資格:報名「全國大專校院社團評選」並完成現場報到之學校。
  • 候選資格:報名「全國大專校院社團評選」並完成現場報到之社團。

二、投票方式:設定每校2名投票帳號,請學校於活動時間內(113年3月31日上午8時至11時40分),至「大專校院學務工作資訊網」登入帳號進行線上票選。每帳號可票選3個不同之他校社團攤位,於線上遞交後即完成票選,無法重新選擇,系統將於11時40分準時關閉,請留意時間,以免影響投票權益。

三、獎勵名額及獎勵方式:票數加總後最高之前3名社團攤位,獲選「最佳人氣獎」,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並致贈獎品及承辦單位獎狀。

四、為保障活動公平、公正,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公平之方式,經承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且查證屬實者,得逕予取消獲獎資格,並依序遞補。

拾貳、活動日程表

*開幕式、閉幕式及頒獎典禮入場相關資訊後續將由承辦單位於活動網頁公告。詳請下載附件查閱。

活動洽詢:

(一)聯 絡 人:課外活動暨服務學習組 盧世家先生

(二)聯絡電話:08-7624002分機1334

(三)聯絡信箱:jacky_lu@tajen.edu.tw 

(四)聯絡地址:907101 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20號

※附則:

一、本計畫獲獎之社團,如提報資料涉及偽造、變造或虛偽不實情事者,撤銷其資格;另其獲獎後三年內如有不良情事,不足為全國大專校院社團表率者,廢止其資格。

二、依前款撤銷或廢止獲獎資格者,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規定追繳其獎牌及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