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分類 |
特色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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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
112 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遴薦實施計畫 |
說明 |
一、為鼓勵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藉以激勵學校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校園文化之塑造,並透過分享各校之推動經驗,以形塑優質之校園品德文化,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以表揚「111年度積極推動品德教育且具特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另,3年內(111年、110年、109年)曾接受本獎項表揚之學校,不得薦送。
二、請確實檢視受推薦學校109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三、請依實施計畫之遴選原則及指標辦理相關初審薦送作業,並請於112年7月24日(星期一)前: 四、本部預定辦理「112年教育部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大會」,於活動中頒贈特色學校獎座,以及邀請特色學校進行經驗分享與書面成果展示;屆時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派員與會,並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五、實施計畫電子檔可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公開資訊及下載專區」之「資料下載」項下下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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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