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3 年 8 月 8 日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公告, 因「工程與管理類」於技高端 15 群中未能對應科別,就技專選才及技高升學的角度評估,取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工程與管理」考試類別。
二、為減輕考生升學考試負擔,本甄試現行考試類別皆比照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20 類別,自 116 學年度起配合調整四技二專組考試類別。
新舊制障礙類別代碼對應表:對應社會局發放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背面ICD診斷欄位內中括號所載數字,如【01】、【11】,以確認所屬障礙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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