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心理健康假,一點經驗與省思的分享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許嘉耘諮商心理師)
本校實施心理假現況
有時候,就只是單純的心情不好;有時候,就只是什麼都不想做;有時候,就是沒有特別的原因跟理由,這一天就是想要放個假、不想去學校上課…。我們聽到了這樣的聲音,111學年度下學期,在本校生活輔導組王榮燦組長的主導下,率先提案修訂本校學生請假規則,新增心理健康假(以下簡稱心理假),讓學生們可以有一個不需要特別的原因或理由,暫時放下課業,讓自己有機會可以放鬆、喘息一下下,讓自己深呼吸準備好,再來面對看似複雜的日子。
本校自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心理假,請假規定為「每學期最多3日,超過3日者應請病假。請假時免附證明,由授課教師准假,同時通知導師共同關懷;請假達3日者,通知學生輔導中心關懷,並視學生需要安排諮商或就醫資源。」學生請假系統一旦接收到學生請心理假、即自動發出信件通知導師及學生輔導中心(以下簡稱學輔中心),學輔中心接收學生心理假通知信後,首先與導師聯繫了解請假學生是否有特殊狀況並提供轉介管道,其次為聯繫學生了解請假原因。與導師先行聯繫的原因在於多數請假同學非學輔中心接觸過的學生,希望透過導師第一線的關懷及了解,降低學生對於可能需進入輔導的排斥和防備,若學生須進一步協助,再由導師轉介,後續由學輔中心提供所需介入處遇。
乘愛飛翔-生命教育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