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教育部首次舉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主管會議
為響應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教育部於113年12月16、17日首次舉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主管會議,邀集全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主管共同研討及瞭解當前特殊教育工作政策,並藉由實務經驗分享與交流,針對當前特殊教育工作的主要議題集思廣益。
兒少性剝削防制──避免兒童性化
隨著數位科技的蓬勃發展,性犯罪已突破地區的限制,兒少性剝削被害人也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兒少性剝削是一個複雜的議題,其背後成因不應歸因於兒少的個人行為,而是涉及心理操控、情感需求、社會價值觀念等多種因素,其中「性化」所傳遞的想法與造成的影響更是遠比想像中深遠。
性化的定義
「性化
(sexualization)」係指使角色所展現的特徵及所從事的行為令人意識到「性」(即與「性」產生聯結)。而根據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簡稱APA)的定義,只要符合以下任一要素即為被性化:
一個人的價值只由其性吸引力或性行為來決定;
一個人在物理吸引力上的標準等同於性感與否;
一個人被性物化──換言之,其被當成別人的性工具,而不是一位具有獨立思考和決策能力的人;或
某人被施加了不合適的性要素。
當一位女孩被打扮成不符合該年紀應有的成熟樣子──穿上緊身裙、高跟鞋,並畫上濃豔的妝容,以模仿性感的成年女性;或是一名兒少對著鏡頭擺出性感、挑逗的姿勢;甚至是寫著「除了性感又可愛之外,我一無是處」字樣的童裝等,這些其實都是性化兒童的呈現,而這樣的例子幾乎是無所不在地存在於社會中。
性化與兒少性剝削的關係
「剝削」的本質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交換或利用,而「兒少性剝削」即是指成年人利用不對等的權力(年齡、經濟或社會地位、性別、體力等)去迫使、操控、誘騙兒少參與性活動,例如:使兒少發生對價性交、拍攝性影像等。當兒童被性化時,他們被期待要展現性感的特質,其價值也以「是否性感」來衡量,而無關其他內在價值。當「性」作為一種可交易的商品或貨幣時,兒少可能會認為展現性感或性暗示可以提高自身價值,甚至可以藉此獲得認可、關注、稱讚或其他事物,而這種觀念可能會模糊兒少對於不合理的性要求之標準和降低他們拒絕的能力,進而無法意識到性剝削的發生。此外,當社會中充斥著兒童性化的訊息,大眾對「連結性與兒童」感到習以為常時,兒少就更容易被視為性對象,而將性慾投射在兒童上亦會促使對兒少性虐待製品的需求,創造更多的兒少性剝削供給,進而造成畸形的產業化。
兒童性化是需要被重視的社會問題,所有兒童都有權利享有健康的童年,並受到尊嚴地對待,而非被視為性的對象。尤其兒童權利公約中一項重要的概念即是:兒童為人,不是附屬品,成年人不得隨意對待兒童,包括不得利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和兒童發生性行為,這亦是兒少性剝削防制的核心價值,因此防制兒少性剝削應從避免兒童性化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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